落戶一直是廣大歸國發展的留學生非常關注的政策。這次給大家做了一個2023年留學生最新落戶政策的超詳細匯總,不僅有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這種一線城市,也有成都、武漢、西安、蘇州、杭州、南京和青島這些新一線城市。快來看看你心儀的城市落戶政策如何吧!
境外留學須滿一年。
疫情結束后,對留學生境外留學天數須滿足一年的要求再度回歸。不過最新政策并未明確要求滿365天,而是用滿一年來替換。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官方郵件確認,具體時長要求為360天。
1、學歷為碩士及以上(包括國內讀完博士在海外進行博士后訪問研究人員等),中國香港、澳門地區畢業生也享受此待遇。
2、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境外學習天數需滿360天)。
3、學成回國兩年內通過在京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4、年齡45周歲及以下。
5、出國留學期間未在北京繳納社保;出國前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6、與在京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系并按要求繳納北京市社會保險。
7、留學人員個人信息需與留學期間一致。
1、《單位接收函》簽字并蓋章后原件的彩色掃描件。首次提交申請時,留學人員應通過試用期且用人單位與留學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應不少于6個月。
2、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如無《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提供:
(1)在國(境)外獲得學位的留學人員:請提供國外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成績單。
(2)出國做博士后研究或訪問學者的留學人員,請提供由國外院校或研究機構出具的博士后研究或訪問學者的相關證明(如錄取通知書、交流合同等)。
3、在國(境)外獲得學位的留學人員須先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非事業編制和其他性質單位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和《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5、留學人員《檔案保管證明》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檔案保管證明》須蓋單位人事章。
(1)留學人員檔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無需上傳檔案保管證明。請用人單位確認留學人員檔案狀態為“檔案已存入”后,再提交單位申請;
(2)留學人員檔案存放在具備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在京用人單位或單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機構,請下載《檔案保管證明》模板并按要求蓋章上傳。
6、留學人員戶口本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7、其它補充材料:
(1)留學人員在國外有語言、預科或本科的學習經歷,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如語言證書、本科畢業證等)及碩士的錄取通知書;留學人員在國外完成學業后繼續在國外實習或工作,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如錄用通知書、合同等);
(2)中心審核過程中認為還須補充上傳的其它材料(需在提交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成)。
世界排名前50名校可以免社保直接落戶上海。
2023年上海針對世界排名前100學校的留學生有了政策變化。本科/碩士留學世界前50名校,或者500強海歸博士,可以免社保直接落戶上海。
世界排名51~100學校的本碩留學生,不再要求社保基數,只要累計繳納社保滿6個月即可落戶上海。
1、學歷要求:國(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0;國(境)外碩士世界排名前50;國(境)外本科 + 國(境)外碩士世界排名前50。
2、社保基數:無社保基數要求。
3、提交時間:無社保繳納時長要求,但需在上海找到工作,待試用期結束后再提交申請。如果公司無試用期,則工作一個月后再提交申請。
4、社保個稅:社保和個稅要合理對應。
5、兩年要求:回國入境時間開始,兩年內來上海并持續在上海工作(非網課的同學)。
6、境外學習時長(疫情導致時長不夠需要提供相關網課證明):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碩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180天及以上)。
1、學歷要求:國(境)外本科世界排名51~100;國(境)外碩士世界排名51~100;國(境)外本科 + 國(境)外碩士世界排名51~100。
2、社保基數:無社保基數要求。
3、社保繳納時長:連續繳納6個月社保和個稅后申請。
4、社保個稅、兩年時間要求和境外學習時長要求:同上見上方4、5、6。
1、學歷及學習時長要求:
1)國(境)外高校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 1 年。
2)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半年。
3)國內“雙一流”全日制本科+國(境)外高校碩士學位。
4)國內“雙非”高校全日制本科+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學位。
5)國(境)外高校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6)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士學位。
7)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 1 年。
8)其他不符合以上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2、社保及工資基數要求:連續 6 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2536元/月(第1條學歷要求的第8類人群,須連續 12 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 1.5 倍,按18804元/月繳納)。
3、社保個稅: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4、兩年要求:回國入境時間開始,兩年內來上海并持續在上海工作。
4、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在國外上過語言班的需要提供語言班通過證書。
6、護照(首頁+簽證頁+所有敲章頁)。
7、從辦護照那天起的全部出入境記錄(隨申辦市民app和國家移民局政務服務臺都可查詢。
8、電子證件照片一樣(jpg格式)。
9、身份證正反面(電子和紙質)。
10、現單位勞動合同(電子、原件、復印件)。
11、申請公函(需單位蓋章)。
12、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
13、個稅清單。
14、個人書承諾與授權一份(紙質版本人簽字以及公司蓋章)。
15、《留學回國人員申報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需蓋章)。
16、其他相關材料(如有需補充:結婚證明、子女出生證明等)。
留學生社保記錄不再要求繳納時長。
2022年,廣州取消了對留學生社保繳納年限的限制,不再要求社保繳納時長。留學生只要在廣州找到工作繳納社保就可以申請辦理落戶。
1. 學歷及年齡要求:境外獲得本科學歷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境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碩士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博士不超過50周歲)。
2. 社保要求:申請人申辦入戶時需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五險同參),且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應與實際用工單位一致(按法律法規屬于勞務派遣的除外)。注意,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如存在補繳情形的,不視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3. 無犯罪記錄。
4. 有國家認可的學習學位認證證書。
1、身份證、戶口本。
2、落戶地址相關材料(房產地址、單位集體戶或街道公共集體戶等)。
3、國(境)外學位證書。
4、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用人單位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須提供申報人的錄用證明或增人計劃卡。
6、其他補充材料(結婚證、子女出生證、隨遷家屬身份證及戶口簿等)。
深圳落戶政策非常寬松,只需要取得國家認可的學位學歷證書,既可落戶深圳
2、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辦理要求為:
(1)在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包括已獲得居住國永久居留權、留學國再入境資格者);
(2)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或學習一年(365天)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或博士后等進修人員。
戶籍、身份證明材料。
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年齡在45周歲以下。
未取得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非本市戶籍留學回國人員。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出國前注銷戶口證明,或原籍地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中國護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聲明(原件和復印件)。
房產證明/入戶地址戶口簿等(可選擇落戶集體戶)。
國籍要求:原籍為中國的留學歸國人員。
學歷及年齡要求:
本科畢業:45周歲以下,在杭工作并繳納社保,畢業2年內可先落戶后就業;
碩士畢業:50周歲以下,在杭工作并繳納社保;45周歲以下可先落戶后就業;
博士畢業:55周歲以下可先落戶、后就業;
注意:畢業2年以上須在杭州工作并繳納至少1個月的社保(博士學歷除外)。
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身份證。
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國外學歷畢業證書。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落戶地地址證明(個人房產,提供房產證/直系親屬或配偶房產落戶,提供房產證及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集體戶落戶,提供相應的《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
杭州市就業單位社保繳納記錄(畢業2年內及博士學歷無須提供)。
杭州市就業單位勞動合同(畢業2年內及博士學歷無須提供)。
其他材料(結婚證、產權證明等其他公安機關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
45周歲以下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
海外畢業生需取得國家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
申報戶口登記表。
居民戶口本。
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證。
武漢居住憑證;自有房落戶(提供房產證)、單位集體戶落戶(單位接收函或單位證明)。
配偶子女隨遷需要關系憑證。
海外本科學士以下(不含本科)學歷學位,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
本科及以上學歷,無年齡要求。
畢業證書原件。
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護照、戶口本、身份證。
其他材料:入戶申請表、本認申請材料真實性聲明書;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出局的入戶介紹信和西安市公安局入戶審批表等。
研究生及以上或40周歲以下本科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
海外畢業生需取得國家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身份證。
戶口遷移證。
南京《準予遷入證明》。
畢業證。
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以上人員:博士研究生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碩士研究生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本科學歷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
海外畢業生需取得國家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
人事(職工)檔案。
人才引進落戶登記(備案)表。
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
戶籍證明(戶口簿)。
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提供社會保險繳費滿一個月及以上的參保證明。
其他材料:結婚證、子女隨遷證明等。
在國(境)外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注冊學習連續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
或者在國內已具有博士學位,出國做博士后研究、進修連續一年以上者。
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國內單位接收函。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房屋產權證(居住證明)。
其他材料:結婚證、子女隨遷證明等。
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