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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位費,是學校為保證生源先收的定金。
香港的招生體制與內地不同,由于許多高校獨立招生,經常會出現一名學生報考多個院校又同時收到多份錄取通知書的現象。
從學校角度來說,各專業招收人數有限,所以發放offer的額度也是有限的。通過收取“留位費”的辦法,香港高校就能了解到學生能否前來就讀,進而合理安排課程及其他教學資源。而“留位費”并非只針對內地學生。
從學生角度來說,你交付了押金,學校就會為你保留錄取位置,相當于一種契約關系。
留位費的繳納時間一般在拿到錄取以后,辦理簽證之前,期限大概是半個月左右,具體看學校給的時間。期限到了還沒有繳納留位費的話,學校會取消你的錄取。
留位費一般是總學費的20%-50%,幾萬到十幾萬人民幣不等。
可以嘗試跟學校溝通,如果申請到延期繳納,時間一般是一周到一個月。二次延期的基本不太可能。
學生拿到學校offer,繳納學校規定的留位費后,按時到校報道,留位費將作為學費的一部分被抵消。因個人原因不能到校上課(放棄留學或選擇其他院校),留位費不予退還。
除了非常特殊的原因,留位費退費的可能性幾乎為0。
一般以下情況可以申請退款:
學校原因導致導致不能順利入學的;
個人發生病故或者事故無法正常到校上課的,需要有相關醫療證明;
家人因事故病故等,無法繼續支付申請人上學費用的,需要相關醫療證明;
簽證被拒,提供拒簽信,學校根據拒簽原因,看是否可以退費;
(1)內地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辦理電匯
(2)銀行柜臺辦理電匯
(3)匯票
(4)微信/支付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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