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證基本申請材料:
二、受理范圍:
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如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等);
在中國境內持Z\F\M字簽證及相關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
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
中國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員;
在華具有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家庭成員。
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
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
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明(如中國身份證、戶口簿),或外國人護照及中國永久居留證。
三、受理方式:
四、其他